前段時間,江蘇省如皋市紀委監委在開展全市營商環境大督查時收到舉報,反映如皋市環境監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錢某在企業環境檢查時故意刁難,向企業主李某索要好處費。
經過研判,如皋市監委決定成立核查組開展核查。核查組首先找到舉報人李某,向其了解相關問題的具體情況。
“請你詳細說明一下舉報反映的內容。”核查組工作人員開門見山。
“2018年,我準備投資塑料粒子項目,找到錢某辦理環評。錢某說塑料粒子項目單獨環評有難度,但他可以幫我,前提是要以他父親的名義占20%的干股,當時我同意了。”李某向工作人員介紹說。
“那向你索要好處費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員追問道。
“錢某以他父親的名義與我簽了承包合同,7.5萬元一個月,總共給他匯款4次,共30萬元。后來,我與另一個股東發生糾紛,就把廠子轉讓出去了。但錢某仍追著不放,一直索要干股的分紅收益。”李某向工作人員說。
通過查看銀行賬戶和流水信息,核查組證實了李某向錢某個人賬戶轉賬30萬元的記錄。經研判,如皋市監委決定對錢某采取留置措施。
“這是李某和你的轉賬記錄,請你解釋一下。”核查組直奔主題。
“我父親與李某之間有生意合作,錢盡管打到我的賬戶,但和我本人沒有關系。”錢某辯解道。
調查組將收集到的相關證據擺在了錢某面前,并做其思想政治工作,最終,錢某交代了問題。
“我當時分管李某所在片區環保工作,他找到我為企業辦理環評。我就以我父親的名義與他合伙入股,向他要了點錢。”錢某向工作人員道出了實情。
“環境檢查中,發現企業的問題可大可小,我可以計較,也可以不計較。同時,項目可以打擦邊球。”據錢某交代,其把環境檢查過程中的自由裁量權變成了牟利的工具,進而對私營企業主吃拿卡要。
隨著調查的深入,辦案人員還發現了錢某其他違法問題。他利用手中的環境監察執法權,幾年時間共向30多家私營企業主進行索賄。最終,錢某被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
“依托此案,如皋市紀委監委將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應,針對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任性執法、違規收費、弄權斂財、吃拿卡要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露頭就打,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難題。”如皋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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