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西省全南縣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龍源壩鎮寨下村黃沙村小組黃沙逕山場生態公益林補助金被村干部冒名領取問題。縣紀委監委隨即派出核查組展開調查。
核查組兵分兩路,一組到龍源壩鎮林業工作站調閱相關材料,另一組到村組走訪了解林權歸屬及補助發放情況。經查,2011年,寨下村委會將黃沙逕山場經營權拍賣給了龍源壩鎮雅溪村黨支部原書記陳某山,2012年,陳某山又將山場經營權轉給了鐘某平、李某龍兩人,但并沒有將山場可以享受生態公益林補助政策告知鐘、李二人。
“既然山場實際經營者都不知道山場的生態公益林有補助,起初申報生態公益林補助的材料手續為何那么齊全?”核查組決定找龍源壩鎮林業工作站和寨下村委會經辦人了解情況。
“當時陳某山找到我,說已經征得鐘某平、李某龍同意,叫我幫他寫個生態公益林補助變更申請。我礙于陳某山是村黨支部書記,就幫他寫了。”負責受理申報補助材料的該鎮林業干事陳某告訴核查組,“但申請還需村里簽字蓋章及站長審批才有效。”
隨后,核查組找到了時任寨下村黨支部書記李某及該鎮林業工作站站長黃某核實情況。
“當時看到補助變更申請,我也懷疑申請材料可能存在問題。但一想到我和陳某山都是村干部,平時常見面,索性就睜只眼閉只眼,簽了字蓋了章。”李某坦言。
“因為補助變更申請有村里的簽字蓋章,我明知他不是山場實際經營者,礙于人情,便將其納為補助發放對象。”黃某回答。
“你是不是把林權轉讓給鐘某平、李某龍了?他們同意這份補助變更申請嗎?”核查組找到陳某山。
陳某山不得不說出實情。原來,2008年黃沙逕山場有770余畝林地被劃為生態公益林,每年可以享受國家補助。2011至2012年度該山場的生態公益林補助是由黃沙村小組組長以現金的形式給了陳某山。2012年底,鐘某平、李某龍獲得山場經營權后,便讓陳某山將林權證變更到他們名下。此后,陳某山利用職務之便,瞞著鐘某平、李某龍兩人,編造生態公益林補助變更申請,違規領取了2013至2021年度的生態公益林補助共9.21萬元,并據為己有。
最終,陳某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規領取的補助被悉數追回并發放到鐘某平、李某龍手中,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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